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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-空氣污染】預告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」草案 |
2021-10-29 |
主 旨:預告訂定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」草案。 依 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 二、訂定依據: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。 (...詳細內容) | |
資料來源: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| |
| 詳細資料請參閱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detail.do?metaid=127797&log=detailLog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