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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從事事業廢棄物廠(場)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」,自即日生效 |
2021-01-08 |
修正「從事事業廢棄物廠(場)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附修正「從事事業廢棄物廠(場)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」 (...詳細內容) | |
資料來源: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| |
| 詳細資料請參閱:https://gazette2.nat.gov.tw/EG_FileManager/eguploadpub/eg027005/ch07/type2/gov60/num34/Eg.htm |
修正「從事事業廢棄物廠(場)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」,自即日生效
2021-01-08
修正「從事事業廢棄物廠(場)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附修正「從事事業廢棄物廠(場)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」 (...詳細內容)
資料來源:行政院公報資訊網